办理类型 | 续期 |
申请资格 | 有效期将届满的“销售牌照(无线电通讯设备)”的持有人; (持有人须最迟于牌照有效期届满前六十日向邮电局提出) |
申请手续及所需文件 | 1.“销售牌照(无线电通讯设备)的续期”表格(格式 ALR-8);[表格可于邮电局免费索取或于其网页下载,如申请人为公司,须由有权限之代表签署。] 2. 声明仍然符合第21/2024号法律规定的牌照发出要件的声明书 (样式)。 |
费 用 | 澳门元 350元 |
缴费说明 | ● 缴费地点:邮电局-邮政储金局。 ● 缴费期限:按照缴费通知书上所述的期限。 ● 缴费形式:可以现金、支票、本票或网上(倘适用)缴付;若以支票或本票缴付,抬头为“邮电局”。 |
审批所需时间 | 递交完整文件后起计四个工作日。 |
执行单位 |
邮电局 (CTT)-电信资源管理处
1. 邮电局-电信 办理地点: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11号至11号D邮政大楼八楼 查询电话(853)8396 9183;传真(853)2835 6328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四: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2. 政府綜合服务大楼 办理地点:澳门黑沙环新街 52 号 1 楼 查询电话(853)2845 1515;传真(853)2845 221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3. 离岛政府綜合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查询电话(853)2842 1212;传真(853)8395 4567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
电邮 | telecom@ctt.gov.mo |
calendar_today
31/12/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