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型 | 申请 |
申请资格 | 拟取得互联网服务牌照的实体,须符合以下要件: 1. 属依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的公司,而公司所营事业须包括提供互联网服务; 2. 具备适合于履行与拟取得的牌照有关的义务及其他规定的技术能力与经验,尤指拥有一支经营该业务所需的专业人员队伍; 3. 具备适当经济及财务能力; 4. 具备分析拟发展的计划所需的最新及适当会计资料。 |
申请手续及所需文件 |
有意申请牌照者须透过邮电局向行政长官提出申请,并递交: 附注:如申请是以将成立的实体的名义提出,而申请又获得批准,则仅在提交该公司的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件后,方可获发牌照。 |
费 用 |
1. 发牌及续牌费用:澳门元 2,000 元; |
缴费说明 | 缴费地点:邮电局-邮政储金局。 缴费期限:按照缴费通知书上所述的期限。 缴费形式:可以现金、支票或本票缴付;若以支票或本票缴付,抬头为“邮电局”。 |
审批所需时间 |
首次申请:发出牌照的决定是由运输工务司司长作出,牌照的有效期最长为5年,而有关决定须于接获申请之日或收齐所需的额外资料之日起 90 日内作出。(服务承诺) 续期申请:牌照续期的申请须在牌照期限届满前 90天提出。 |
申请途径 |
1. 亲临提交(澳门议事亭前地邮电局总部大楼); |
执行单位 |
邮电局 (CTT)-电信 办理地点:澳门议事亭前地邮电局总部大楼一楼 查询电话(853)8396 8851;传真(853)2833 6603 电 邮: telecom@ctt.gov.mo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四: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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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