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指引

进口准照(无线电通讯设备)

办理类型

申请

申请资格

● “销售牌照(无线电通讯设备)”持有人;或
● “无线电通讯网或站牌照”申请人或持有人。

申请手续及所需文件

1. “进口准照”表格(格式1);[可于印务局或政府资讯中心购买]
2. 拟进口货物的发票副本;
3. 声明书(倘适用)。

(已进行受管制外贸活动登记的公司亦可在经济及科技发展局开设相应的网上电子报关服务账户,并透过其网页 http://www.dsedt.gov.mo/edi内的电子报关服务系统及配合本局“eSignTrust” 的电子认证签名方式进行申请。)

费  用

免费

缴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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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所需时间

递交完整文件后起计两个工作日。

执行单位

邮电局 (CTT)-电信资源管理处

 

1. 邮电局-电信

办理地点: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11号至11号D邮政大楼八楼

查询电话(853)8396 9183;传真(853)2835 6328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四: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2. 政府綜合服务大楼

办理地点:澳门黑沙环新街 52 号 1 楼

查询电话(853)2845 1515;传真(853)2845 221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3. 离岛政府綜合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查询电话(853)2842 1212;传真(853)8395 4567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电  邮

telecom@ctt.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