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

为进一步深化两地经贸交流合作,加快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及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并为澳门业界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创设了更有利的条件,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于2024年10月10日签署关于修订《〈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该修订协议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上述修订协议在电信服务方面,进一步降低对澳门服务提供者的准入门槛,为其开拓内地市场提供便利,所涉及的具体承诺包括:取消澳门服务提供者从事3年实质性商业经营的年限要求;优先支持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北京、上海、海南、深圳等地区参加试点,提供互联网数据中心、内容分发网络、互联网接入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以及信息服务中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网络出版、网络视听、互联网文化经营除外)、信息保护和处理服务业务,澳资股比不设限制;以及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销售不可在内地激活的可于全球使用的电话卡。

关于上述在内地销售电话卡的开放措施,澳门服务提供者需在开始销售时向邮电局作通知报备。

关于修订《〈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详情可参阅网页: https://www.dsedt.gov.mo/zh_CN/web/public/pg_cepa_cepa_aac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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