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指引

擁有准照(無線電通訊設備)

辦理類型 申請
申請資格 ● 在商業及動產登記局註冊的實體(公司);
● 有權限代表公司之人士須無犯罪記錄。
申請手續及所需文件 1.“擁有准照”表格(格式 RAD-20);[表格可於郵電局免費索取或於其網頁下載,並由有權限之代表簽署。]
2. 申請表簽署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須出示正本)或遞交其鑑證副本;
3. 申請表簽署人之刑事紀錄證明書正本;[向身份證明局提出申請時,可要求由該局直接送交郵電局。]
4. 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發出的商業登記證明正本;[或可由郵電局代為列印]
5. 營業稅影印本(須出示正本)或遞交其鑑證副本;
6. 若申請人為有限公司,須遞交因公司設立而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報》的影印本;或公司設立公證書影印本(須出示正本)或遞交其鑑證副本;[或可由郵電局代為列印]
7. 若售賣流動電話,則須提交售後之維修服務及買賣二手(曾使用的)流動電話聲明書。 [可於郵電局索取式樣,並由有權限之代表簽署。]
費  用 1. 申請書的分析:澳門幣 300 元
2. 擁有准照的發出:澳門幣 100 元
3. 無線電通訊設備登記冊:澳門幣 150 元
繳費說明 ● 繳費地點:郵電局-郵政儲金局。
● 繳費期限:按照繳費通知書上所述的期限。
● 繳費形式:可以現金、支票、本票或網上(倘適用)繳付;若以支票或本票繳付,抬頭為“郵電局”。
審批所需時間 交齊所需文件後起計4個工作日。(服務承諾)
執行單位

郵電局 (CTT)-電信資源管理處

 

1. 郵電局-電信

辦理地點: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11號至11號D郵政大樓八樓

查詢電話(853)8396 9183;傳真(853)2835 6328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四: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2.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辦理地點:澳門黑沙環新街 52 號 1 樓

查詢電話(853)2845 1515;傳真(853)2845 2211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3.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查詢電話(853)2842 1212;傳真(853)8395 4567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電  郵 telecom@ctt.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