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指引

無線電通訊網或站牌照

辦理類型

續期

申請資格

有效期將屆滿的“無線電通訊網或站牌照”的持有人。

(持有人須最遲於牌照有效期屆滿前六十日向郵電局提出)

申請手續及所需文件

1. “無線電通訊網或站牌照的續期”表格(格式ALR-4);[表格可於郵電局免費索取或於其網頁下載,如申請人為公司,須由有權限之代表簽署。]

2. 聲明仍然符合第21/2024號法律規定的牌照發出要件的聲明書(樣式)。

澳門元 250 元

繳費說明

● 繳費地點:郵電局-郵政儲金局。
● 繳費期限:按照繳費通知書上所述的期限。
● 繳費形式:可以現金、支票、本票或網上(倘適用)繳付;若以支票或本票繳付,抬頭為“郵電局”。

審批所需時間

遞交完整文件後起計十五個工作日。

執行單位

郵電局 (CTT)-電信資源管理處

 

1. 郵電局-電信

辦理地點: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11號至11號D郵政大樓八樓

查詢電話(853)8396 9183;傳真(853)2835 6328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四: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2.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辦理地點:澳門黑沙環新街 52 號 1 樓

查詢電話(853)2845 1515;傳真(853)2845 2211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3.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查詢電話(853)2842 1212;傳真(853)8395 4567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電  郵

telecom@ctt.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