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指引

無線電通訊網或站牌照

辦理類型 首次申請
申請資格 1.1 個人
● 年满十八歲之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
● 具適當品行;
● 持業餘無線電操作員執照(倘適用)。
1.2實體(公司)
● 在商業及動產登記局註冊的個人企業主或公司;
● 個人企業主或有權限代表公司之人士須具適當品行。
申請手續及所需文件 1. “無線電通訊網或站牌照”表格(格式ALR-2ALR-2-1ALR-2-2);[表格可於郵電局免費索取或於其網頁下載,如申請人為公司,須由有權限之代表簽署。]
2. 如申請人為個人:
● 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 刑事紀錄證明書;[向身份證明局提出申請時,可要求由該局直接送交郵電局。]
● 業餘無線電操作員執照副本(倘適用)。
3. 如申請人為個人企業主或公司:
● 申請表簽署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 申請表簽署人之刑事紀錄證明書;[向身份證明局提出申請時,可要求由該局直接送交郵電局。]
● 法人代表聲明書 (樣式)(如申請人為公司);
● 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發出的商業登記證明;[或可由郵電局代為列印]
● 營業稅單副本。
4. 有關設備的技術規格文件。
費用 1. 申請:澳門元 350元
2. 查驗(每部設備):澳門元 100 元
3. 經營費:按申請的服務而定(請參考第 177/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 附件《無線電通訊服務牌照費總表》內II - 經營性質)
繳費說明 ● 繳費地點:郵電局-郵政儲金局。
● 繳費期限:按照繳費通知書上所述的期限。
● 繳費形式:可以現金、支票、本票或網上(倘適用)繳付;若以支票或本票繳付,抬頭為“郵電局”。
審批所需時間 遞交完整文件及通過查驗後起計十五個工作日。
執行單位

郵電局 (CTT)-電信資源管理處

 

1. 郵電局-電信

辦理地點: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11號至11號D郵政大樓八樓

查詢電話(853)8396 9183;傳真(853)2835 6328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四: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2.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辦理地點:澳門黑沙環新街 52 號 1 樓

查詢電話(853)2845 1515;傳真(853)2845 2211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3.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查詢電話(853)2842 1212;傳真(853)8395 4567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電  郵 telecom@ctt.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