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指引

电信服务收费

办理类型 申请/修改
申请资格 根据《经营地面流动公共电信网络及提供公用地面流动电信服务》及《设置及经营固定公共电信网络制度》的行政法规的规定而持有相关牌照的实体。
申请手续及所需文件 合资格的申请人须向邮电局提出申请,并递交:
   1. 申请书;(由申请人自行撰写,并须由有权限之代表签署。)
   2. 申请书须附同以下数据:
   ● 详细的服务描述;
   ● 服务对象;
   ● 服务收费的模式及价格;
   ● 服务成本;
   ● 服务的技术实现图(适用于新推出之服务,需提供使用的技术系统配置、接驳方法和所需设备);
   ● 申请者认为对于审议其申请或修改具重要性的其他数据。
费  用
缴费说明 不适用
审批所需时间 有关电信服务收费的审批由邮电局作出,而有关决定于接获申请之日或收齐所需的额外数据之日起计90日内作出。
执行单位 邮电局 (CTT)-电信
办理地点 澳门议事亭前地邮电局总部大楼一楼
查询电话 (853)8396 8824
图文传真 (853)2833 6603
电  邮 telecom@ctt.gov.mo
网  址 http://telecommunications.ctt.gov.mo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四: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星期六、日或公众假期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