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型 | 申请/修改 |
申请资格 | 根据《经营地面流动公共电信网络及提供公用地面流动电信服务》及《设置及经营固定公共电信网络制度》的行政法规的规定而持有相关牌照的实体。 |
申请手续及所需文件 | 合资格的申请人须向邮电局提出申请,并递交: 1. 申请书;(由申请人自行撰写,并须由有权限之代表签署。) 2. 申请书须附同以下资料: ● 详细的服务描述; ● 服务对象; ● 服务收费的模式及价格; ● 服务成本; ● 服务的技术实现图(适用于新推出之服务,需提供使用的技术系统配置、接驳方法和所需设备); ● 申请者认为对于审议其申请或修改具重要性的其他资料。 |
费 用 | 无 |
缴费说明 | 不适用 |
审批所需时间 | 有关电信服务收费的审批由邮电局作出,而有关决定于接获申请之日或收齐所需的额外资料之日起计90日内作出。 |
申请途径 | 1. 亲临提交(澳门议事亭前地邮电局总部大楼); 2. 透过电子认证服务于申请书产生合格电子签名后以电邮方式提交(cttgeral@ctt.gov.mo); 3. 透过邮递方式提交(澳门议事亭前地邮电局总部大楼)。 |
执行单位 |
邮电局 (CTT)-电信 办理地点:澳门议事亭前地邮电局总部大楼一楼 查询电话(853)8396 8824;传真(853)2833 6603 电 邮: telecom@ctt.gov.mo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四: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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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