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型 | 其他无线电通讯设备 |
申请资格 | “政府许可(无线电通讯网或站的设立)”持有人(公司或个人);或 “拥有准照(无线电通讯设备)”持有人(公司)。 |
申请手续及所需文件 | 1. “认可”表格(格式RAD-1);[表格可于邮电局免费索取或于其网页下载,如申请人为公司,须由有权限之代表签署。] 2. 若属“个别认可”(对每部设备的认可),需递交拟申请认可的设备之操作手册;若属“类别认可”(对每款型号的认可),则递交该款型号的维修手册; 3. 无线电通讯设备样本(要求邮电局派人前往设备的安装地点作试验除外,但需于“认可”表格中注明)或其他地区或国家有权限实体发出的无线电通讯设备认可证明书影印本。 |
费 用 | 1. 申请书的分析:澳门币 180 元 2. 认可证明书:澳门币 60 元 3. (a)倘提供无线电通讯设备样本作认可试验: |
缴费说明 | ● 缴费地点:邮电局-邮政储金局。 ● 缴费期限:按照缴费通知书上所述的期限。 ● 缴费形式:可以现金、支票、本票或网上(倘适用)缴付;若以支票或本票缴付,抬头为“邮电局”。 |
认可所需时间 |
交齐所需文件及无线电通讯设备样本后起计15个工作日。(服务承诺) 附注:若要求邮电局派人前往设备的安装地点作试验,则以申请人通知该局并确定设备可供试验的日期起计。 |
执行单位 |
邮电局 (CTT)-电信资源管理处
1. 邮电局-电信 办理地点: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11号至11号D邮政大楼八楼 查询电话(853)8396 9183;传真(853)2835 6328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四: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办理地点:澳门黑沙环新街 52 号 1 楼 查询电话(853)2845 1515;传真(853)2845 221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3.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查询电话(853)2842 1212;传真(853)8395 4567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
电 邮 | telecom@ctt.gov.m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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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