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指引

无线电通讯设备认可

办理类型 申请
申请资格 ● “销售牌照(无线电通讯设备)”持有人 ;或
● “无线电通讯网或站牌照”申请人或持有人。
申请手续及所需文件 1. “认可(无线电通讯设备)”表格(格式ALR-1);[表格可于邮电局免费索取或于其网页下载,如申请人为公司,须由有权限之代表签署。]
2. 如申请人为个人:
   ● 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3. 如申请人为个人企业主或公司:
   ● 申请表签署人之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 法人代表声明书 (样式)(如申请人为公司);
4. 需递交拟申请认可的设备的技术规格文件;
5. 无线电通讯设备样本及相关专门配件(要求邮电局派人前往设备的安装地点作试验除外,但需于“认可(无线电通讯设备)
”表格中注明)或其他地区或国家有权限实体发出的无线电通讯设备认可证明书副本。
费用 1. 申请:
       ● 澳门元100 元(仅以适用的低功率及短距离的无线电通讯设备为限)
       ● 澳门元250 元(其他无线电通讯设备)
2. 试验:按设备类型而定(请参考第 177/2024号行政长官批示 – 附件《无线电通讯服务牌照费总表》内III - 技术性质 A - 认可试验)
缴费说明 ● 缴费地点:邮电局-邮政储金局。
● 缴费期限:按照缴费通知书上所述的期限。
● 缴费形式:可以现金、支票、本票或网上(倘适用)缴付;若以支票或本票缴付,抬头为“邮电局”。
认可所需时间 递交完整文件及通过设备试验后起计十五个工作日。
执行单位

邮电局 (CTT)-电信资源管理处

 

1. 邮电局-电信

办理地点: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11号至11号D邮政大楼八楼

查询电话(853)8396 9183;传真(853)2835 6328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四: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2. 政府綜合服务大楼

办理地点:澳门黑沙环新街 52 号 1 楼

查询电话(853)2845 1515;传真(853)2845 221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3. 离岛政府綜合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查询电话(853)2842 1212;传真(853)8395 4567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电  邮 telecom@ctt.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