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指引

设立及运作数据中心许可

办理类型 申请
申请资格 拟取得设立及运作数据中心许可的实体,须属依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的公司,而公司所营事业须包括数据中心的管理,且公司资本不少于澳门元五百万元。
申请手续及所需文件 有意申请许可者须向邮电局提出申请,并提交:
1.  申请书;
2.  由商业及动产登记局发出的有效商业登记证明(纸本或电子版);
3.  合法使用设立及运作数据中心的实体空间之证明文件,尤其包括所有权登记证明或倘有的租赁合同;
4.  数据中心的设立及运作计划,尤其须:
    i.        载有数据中心的信息及安全设备设施的资料;
    ii.       遵守网络安全法规的规定;
    iii.      载有场所的面积、地点及相关使用准照的资料;及
    iv.      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技术团队的说明。
费用 1.  许可的发出及续期的费用:澳门元二十万元;
2.  年度费用:澳门元二十万元。
缴费说明 缴费地点:邮电局-邮政储金局。
缴费期限:按照缴费通知书上所述的期限。
缴费形式:可以现金、支票或本票缴付;若以支票或本票缴付,抬头为“邮电局”。
审批所需时间 首次申请︰ 许可的发出的决定是由行政长官作出,而有关决定会于接获申请之日或收齐所需的额外资料之日起60 日内作出。
续期申请︰ 许可续期的申请须于有效期届满前至少一年向行政长官提出,所需文件及审批时间与首次申请相同。
申请途径 1. 亲临提交(澳门议事亭前地邮电局总部大楼);
2. 透过电子认证服务于申请书产生合格电子签名后以电邮方式提交(cttgeral@ctt.gov.mo);
3. 透过邮递方式提交(澳门议事亭前地邮电局总部大楼)。
执行单位

邮电局

办理地点:澳门议事亭前地邮电局总部大楼一楼

查询电话︰(853)8396 8432

传真︰(853)2833 6603

电邮︰telecom@ctt.gov.mo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四: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