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指引

临时许可(无线电通讯网或站的设立)

办理类型 其他无线电通讯设备
申请资格 在本澳或以外地区/国家注册的实体(公司)。
申请手续及所需文件 1.“临时许可”表格(格式RAD-379);[表格可于邮电局免费索取或于其网页下载,并由有权限之代表签署。]
2. 申请表签署人之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须出示正本)或递交其鉴证副本;
3. 如申请人为澳门以外地区/国家注册的公司:
   ● 证明代表人有权限签署申请文件之证明文件(如授权书)影印本。
4. 如申请人为澳门注册公司:
   ● 商业及动产登记局发出的商业登记证明正本;[或可由邮电局代为列印]
   ● 营业税单影印本(须出示正本)或递交其鉴证副本。
5. 拟使用设备的技术特征数据。
费  用 1. 申请书的分析:澳门币 180 元
2. 临时许可的发出:澳门币 30 元
3. 设备检验费(每部设备):澳门币 80 元
4. 站准照的发出(每部设备):澳门币 30 元
5. 经营费(每部设备): 按申请的服务而定(请参考第 21/2012号行政法规 – 附件表内名称II- 经营性质(3)
缴费说明 ● 缴费地点:邮电局-邮政储金局。
● 缴费期限:按照缴费通知书上所述的期限。
● 缴费形式:可以现金、支票、本票或网上(倘适用)缴付;若以支票或本票缴付,抬头为“邮电局”。
审批所需时间

遞交完整文件後起計10個工作日。(服務承諾)

附注:接获申请后,邮电局会与申请人协商检验设备的日期。

执行单位

邮电局 (CTT)-电信资源管理处

 

1. 邮电局-电信

办理地点: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11号至11号D邮政大楼八楼

查询电话(853)8396 9183;传真(853)2835 6328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四: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办理地点:澳门黑沙环新街 52 号 1 楼

查询电话(853)2845 1515;传真(853)2845 221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3.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查询电话(853)2842 1212;传真(853)8395 4567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电  邮 telecom@ctt.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