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指引

臨時許可(無線電通訊網或站的設立)

辦理類型 其他無線電通訊設備
申請資格 在本澳或以外地區/國家註冊的實體(公司)。
申請手續及所需文件 1.“臨時許可”表格(格式RAD-379);[表格可於郵電局免費索取或於其網頁下載,並由有權限之代表簽署。]
2. 申請表簽署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須出示正本)或遞交其鑑證副本;
3. 如申請人為澳門以外地區/國家註冊的公司:
   ● 證明代表人有權限簽署申請文件之證明文件(如授權書)影印本。
4. 如申請人為澳門註冊公司:
   ● 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發出的商業登記證明正本;[或可由郵電局代為列印]
   ● 營業稅單影印本(須出示正本)或遞交其鑑證副本。
5. 擬使用設備的技術特徵資料。
費  用 1. 申請書的分析:澳門幣 180 元
2. 臨時許可的發出:澳門幣 30 元
3. 設備檢驗費(每部設備):澳門幣 80 元
4. 站准照的發出(每部設備):澳門幣 30 元
5. 經營費(每部設備): 按申請的服務而定(請參考第 21/2012號行政法規 – 附件表內名稱II- 經營性質(3)
繳費說明 ● 繳費地點:郵電局-郵政儲金局。
● 繳費期限:按照繳費通知書上所述的期限。
● 繳費形式:可以現金、支票、本票或網上(倘適用)繳付;若以支票或本票繳付,抬頭為“郵電局”。
審批所需時間

遞交完整文件後起計10個工作日。(服務承諾)

附註:接獲申請後,郵電局會與申請人協商檢驗設備的日期。

執行單位

郵電局 (CTT)-電信資源管理處

 

1. 郵電局-電信

辦理地點: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11號至11號D郵政大樓八樓

查詢電話(853)8396 9183;傳真(853)2835 6328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四: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2.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辦理地點:澳門黑沙環新街 52 號 1 樓

查詢電話(853)2845 1515;傳真(853)2845 2211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3.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查詢電話(853)2842 1212;傳真(853)8395 4567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電  郵 telecom@ctt.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