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2022号行政长官批示 | “澳门电讯有限公司”建立及营运一个公共地面流动电信网络及提供公用地面流动电信服务的第1/2015号牌照,自2023年6月24日起续期至2028年6月23日。 | 25/07/2022 |
修改附于第160/2015号行政长官批示并经第230/2018号行政长官批示修改,发给“澳门电讯有限公司”建立及营运一个公共地面流动电信网络及提供公用地面流动电信服务的第1/2015号牌照 |
16/11/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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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附于第160/2015号行政长官批示,发给“澳门电讯有限公司”建立及营运一个公共地面流动电信网络及提供公用地面流动电信服务的第1/2015号牌照 |
24/09/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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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2015号行政长官批示 | 第160/2015号行政长官批示-核准「澳门电讯有限公司」建立及营运一个公共地面流动电信网络及提供公用地面流动电信服务。 | 09/06/2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