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地面流动电信网络及服务牌照

第128/2022号行政长官批示 “和记电话(澳门)有限公司”建立及营运公共地面流动电信网络及提供公用地面流动电信服务的第2/2007号牌照,自2023年6月5日起续期至2025年6月4日。 25/07/2022

第50/2019号行政长官批示

修改附于第172/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并经第156/2012号、第375/2012号、第255/2015号及第227/2018号行政长官批示修改及经第365/2014号行政长官批示续期的,发给“和记电话(澳门)有限公司”建立及营运公共地面流动电信网络及提供公用地面流动电信服务的第2/2007号牌照

29/03/2019

第227/2018号行政长官批示

修改附于第172/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并经第156/2012号、第375/2012号及第255/2015号行政长官批示修改及经第365/2014号行政长官批示续期的,发给“和记电话(澳门)有限公司”建立及营运公共地面流动电信网络及提供公用地面流动电信服务的第2/2007号牌照

24/09/2018

第255/2015号行政长官批示 修改附于第172/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经第365/2014号行政长官批示续期,经第156/2012号及第375/2012号行政长官批示修改的“和记电话(澳门)有限公司”第2/2007号公用地面流动电信服务牌照 21/08/2015
第365/2014号行政长官批示 “和记电话(澳门)有限公司” 建立及营运公共地面流动电信网络及提供公用地面流动电信服务的第2/2007号牌照,自2015年6月5日起续期至2023年6月4日 04/12/2014
第375/2012号行政长官批示 修改附于第172/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并经第156/2012号行政长官批示修改的“和记电话(澳门)有限公司”第2/2007号公用地面流动电信服务牌照 12/12/2012
第156/2012号行政长官批示 修改附于第172/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的“和记电话(澳门)有限公司”第2/2007号公用地面流动电信服务牌照 18/06/2012
第 172/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 核准和记电话(澳门)有限公司建立及经营一个采用WCDMA系统的公共地面流动电信网络及提供相关的公用地面流动电信服务 29/05/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