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指引

無線電通訊站的運作

辦理類型 站准照首次發出
申請資格 獲郵電局批准“政府許可(無線電通訊網或站的設立)”持有人。
申請手續及所需文件 1. 設備檢驗通知書 [表格可於郵電局免費索取或於其網頁下載,如申請人為公司,由有權限之代表簽署。]
 費  用

1. 設備檢驗費(每部設備):澳門幣 80 元
2. 站准照的發出(每部設備):
    澳門幣 50 元(首次)
    澳門幣 30 元(更改)
3. 經營費(每部設備):按申請的服務而定(請參考現行《無線電服務牌照費及罰款總表》內“經營性質”的收費

附註:如通訊設備的准照為首次發出,申請人需繳付設備檢驗費、准照的發出(首次)費用以及經營費。
如為因更改原通訊設備資料而發出准照,申請人需繳付設備檢驗費及准照的發出(更改)費用。
如有關更改涉及經營費增加(例如設備增加頻率),則需繳付經營費的差額(即新經營費與已繳年度經營費的差額)。

 繳費說明 ● 繳費地點:郵電局-郵政儲金局。
● 繳費期限:按照繳費通知書上所述的期限。
● 繳費形式:可以現金、支票、本票或網上(倘適用)繳付;若以支票或本票繳付,抬頭為“郵電局”。
 審批所需時間

可供本局檢驗的設備獲通過檢驗及交齊為檢驗的相關資料後起計15個工作日。(服務承諾)

附註:接獲申請後,郵電局會聯絡申請人協商檢驗設備的日期。

執行單位

郵電局 (CTT)-電信資源管理處

 

1. 郵電局-電信

辦理地點: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11號至11號D郵政大樓八樓

查詢電話(853)8396 9183;傳真(853)2835 6328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四: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2.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辦理地點:澳門黑沙環新街 52 號 1 樓

查詢電話(853)2845 1515;傳真(853)2845 2211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3.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查詢電話(853)2842 1212;傳真(853)8395 4567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電  郵 telecom@ctt.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