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指引

政府許可(無線電通訊網或站的設立)

辦理類型 更改
申請資格 “政府許可(無線電通訊網或站的設立)”持有人。
申請手續及所需文件 1. “更改”表格(格式RAD-568);[表格可於郵電局免費索取或於其網頁下載,如申請人為公司,並由有權限之代表簽署。]
2. 擬所使用設備的技術特徵資料;(倘更改與設備技術資料有關時)
3. 構成每一流動站(倘有需要時)承托物體的交通工具,須遞交以申請人名義對該交通工具作出之所有權登記及登記摺影印本(須出示正本)或遞交其鑑證副本。
費  用 1. 更改申請書的分析:澳門幣 150 元
2. 政府許可的發出:澳門幣 60 元
繳費說明 ● 繳費地點:郵電局-郵政儲金局。
● 繳費期限:按照繳費通知書上所述的期限。
● 繳費形式:可以現金、支票、本票或網上(倘適用)繳付;若以支票或本票繳付,抬頭為“郵電局”。
審批所需時間

遞交完整文件後起計30個工作日(涉及需進行頻率協調的申請除外)。(服務承諾)
附註:如更改申請涉及無線電通訊設備的檢驗(例如增加設備),申請人須同時辦理“無線電通訊站的運作”中的站准照,以便郵電局對有關設備進行檢驗。

執行單位

郵電局 (CTT)-電信資源管理處

 

1. 郵電局-電信

辦理地點: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11號至11號D郵政大樓八樓

查詢電話(853)8396 9183;傳真(853)2835 6328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四: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2.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辦理地點:澳門黑沙環新街 52 號 1 樓

查詢電話(853)2845 1515;傳真(853)2845 2211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3.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查詢電話(853)2842 1212;傳真(853)8395 4567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電  郵 telecom@ctt.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