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類型 | 申請 |
申請資格 | “政府許可(無線電通訊網或站的設立)”持有人(個人或公司)。 |
申請手續及所需文件 | 1.“加封 / 拆封”表格(格式RAD-19);[表格可於郵電局免費索取或於其網頁下載,如申請人為公司,須由有權限之代表簽署。] 2. “更改”表格(格式RAD-5、6及8);[表格可於郵電局免費索取或於其網頁下載,如申請人為公司,須由有權限之代表簽署。如加封的設備須以另一新設備替換,則須填寫“更改”表格,否則申請人可自行撰寫信函取消被加封設備的站准照,以代替“更改”表格。] 3. 擬加封或拆封的無線電通訊設備。 (要求郵電局派人前往現場為設備加封或拆封除外,但需於“加封/拆封”表格中註明。) |
費 用 | 1. 更改申請書的分析:澳門幣 150 元 2. 政府許可的發出:澳門幣 60 元 3. 加封或拆封(每部設備): ● 要求郵電局派人前往現場為設備加封或拆封:澳門幣 100 元 ● 申請人帶同設備送交郵電局進行加封或拆封:澳門幣 50 元 |
繳費說明 | ● 繳費地點:郵電局-郵政儲金局。 ● 繳費期限:按照繳費通知書上所述的期限。 ● 繳費形式:可以現金、支票、本票或網上(倘適用)繳付;若以支票或本票繳付,抬頭為“郵電局”。 |
加封或拆封所需時間 |
交齊所需文件及需加封或拆封的無線電通訊設備後起計10個工作日。(服務承諾) 附註:若要求郵電局派人前往現場為設備加封或拆封,則以申請人通知該局設備已在現場,並可派人前往進行加封或拆封的日期後起計。 |
執行單位 | 郵電局 (CTT)-電信資源管理處 |
辦理地點 | 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11號至11號D郵政大樓八樓 |
查詢電話 | (853)8396 9183 |
圖文傳真 | (853)2835 6328 |
電 郵 |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
網 址 | http://telecommunications.ctt.gov.mo |
辦公時間 | 星期一至四: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星期六、日或公眾假期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