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型 | 申请 |
申请资格 | ● 在商业及动产登记局注册的实体(公司); ● 有权限代表公司之人士须无犯罪记录。 |
申请手续及所需文件 | 1.“拥有准照”表格(格式 RAD-20);[表格可于邮电局免费索取或于其网页下载,并由有权限之代表签署。] 2. 申请表签署人之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须出示正本)或递交其鉴证副本; 3. 申请表签署人之刑事纪录证明书正本;[向身份证明局提出申请时,可要求由该局直接送交邮电局。] 4. 商业及动产登记局发出的商业登记证明正本;[或可由邮电局代为列印] 5. 营业税影印本(须出示正本)或递交其鉴证副本; 6. 若申请人为有限公司,须递交因公司设立而刊登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公报》的影印本;或公司设立公证书影印本(须出示正本)或递交其鉴证副本;[或可由邮电局代为列印] 7. 若售卖流动电话,则须提交售后之维修服务及买卖二手(曾使用的)流动电话声明书。 [可于邮电局索取式样,并由有权限之代表签署。] |
费 用 | 1. 申请书的分析:澳门币 300 元 2. 拥有准照的发出:澳门币 100 元 3. 无线电通讯设备登记册:澳门币 150 元 |
缴费说明 | ● 缴费地点:邮电局-邮政储金局。 ● 缴费期限:按照缴费通知书上所述的期限。 ● 缴费形式:可以现金、支票、本票或网上(倘适用)缴付;若以支票或本票缴付,抬头为“邮电局”。 |
审批所需时间 | 交齐所需文件后起计4个工作日。(服务承诺) |
执行单位 | 邮电局 (CTT)-电信资源管理处 |
办理地点 | 1. 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11号至11号D邮政大楼八楼(邮电局-电信) 2. 澳门黑沙环新街 52 号 1 楼(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3. 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
查询电话 |
1. (853)8396 9183 (邮电局-电信) |
图文传真 | 1. (853)2835 6328 (邮电局-电信) 2. (853)2845 2211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3. (853)8395 4567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
办公时间 |
1. 邮电局-电信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3.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
电 邮 | 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 |
网 址 | http://telecommunications.ctt.gov.mo |